今天是:2024年12月22日 01:11:23 星期日
财税法规 您当前所在位置:首页 > 财税法规

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

更新时间:2023-04-13点击次数:1274次字号:T|T

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


厅字〔2022〕47号

  一、支持政策对象

  全年上缴工会经费低于1万元(不含)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。

  二、政策实施时限

  支持政策暂定2年,自2023年1月1日起,至2024年12月31日止。

  三、规范经费返还操作流程

  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要依据《工会法》有关规定,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%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。上级工会要建立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收缴台账,按照调整后的经费上缴周期及时汇算其年度上缴经费,并于每年11月底前足额返还其上缴的工会经费。  

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

2022年12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