咨询热线:0379-64886189
联系人:泉鑫 张先生
地址:涧西区太原路金源国际商务C座1109室
典型案例
您当前所在位置:首页 > 典型案例
价税合并销售时,如何计算销售额与税额
更新时间:2014-10-06点击次数:3720次字号:T|T
某企业(一般纳税人)向某个体商店(小规模纳税人)销售商品,开具普通发票。发票上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,注明交易额为10000元。该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,就要进行以下换算:
不含税销售额=10000/(1+17%)=8547元
销项税额=8547*17%=1453元 或 =10000-8547=1453元
(计算公式,一般纳税人,小规模纳税人:销售额=含税销售额/(1+增值税征税率)
不含税销售额=10000/(1+17%)=8547元
销项税额=8547*17%=1453元 或 =10000-8547=1453元
(计算公式,一般纳税人,小规模纳税人:销售额=含税销售额/(1+增值税征税率)
- 上一篇:销售货物,已办托收手续未收到货款的会计分录
- 下一篇:企业财务工作应当注意的问题